虎山路中段1-5層房地產(原教師之家)情況簡介及瑕疵聲明回執
一、 標的物簡介
該房產位于泰安市泰山區虎山路中段(原教師之家)1-5層,市房權證面積2102.66平方米, 國有出讓土地,土地使用權面積838.3平方米。
二、我單位所有的書面文書為:
1、泰土國用(2005)第0087號國有土地證(原件);
2、泰房產證 泰字第126222號(原件);
3、各承租人的租房協議(復印件)。
三、 瑕疵聲明及相關問題:
1、該房產現已被委托方分割出租,租賃協議期半年至1年不等,協議期內存在不能及時清場等
問題;
2、該房產最終過戶實際面積如與產權證面積不符,不影響成交價格及交易結果。
3、該房產的過戶及所有稅費應由買受人自行承擔。
4、該房產為現狀整體拍賣,委托人只負責提供證明委托人擁有標的物的書面文書。買受人因標的物現狀(包括但不限于:自身[水電、墻體、門窗、上下水道、屋頂等]、清場、過戶、四鄰、通道等)引起的糾紛、法律責任及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買受人自行處理,拍賣人及委托方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5、該標的物拍賣成交后,委托人只負責提供上述法律文書及該土地過戶時所需的審查表、契約蓋章、過戶時所需要的法人身份證明、營業執照復印件。成交后委托方不承擔涉及該土地雙方應交的所有稅費及法律、經濟責任。
6、該房產已經過拍賣,未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。由此產生的相關問題,由買受人自行解決,拍賣人不承擔相關責任。